关于注销平南县张锦烟花爆竹经营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6-02-13 11:05 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平南县张锦烟花爆竹经营部因负责人主动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平南县张锦烟花爆竹经营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如有疑问,请向平南县应急管理局反映,监督电话:7838110。

特此公告。

                               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列表

序号

经营店名称

负责人

许可证号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1

平南县张锦烟花爆竹经营部

张锦

(桂)LS202408425

2026-02-12

负责人主动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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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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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id:2733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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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336257.shtml
发布时间:2026-02-13 11:0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资讯编号:27336257
资讯标题:关于注销平南县张锦烟花爆竹经营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6-02-13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6-427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发文字号:无字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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