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2026-02-10 10:00 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贵医保发202321号)文件精神,决定2026年1月起调整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为948.75元/人/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补贴明细如下:

一、养老保险补贴:4143×16%=662.88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4143×6.4%=265.15元。

三、失业保险:4143×0.5%=20.72元。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

2.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贵医保发202321号)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南县财政局        

                         2026210日             


文件下载: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2.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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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279479.shtml
发布时间:2026-02-10 10:0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讯编号:27279479
资讯标题:关于调整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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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0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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