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评估合格,现对平南县海联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龚州大道海联名苑3幢1单元1层1-101号、1-102号]拟新增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6日
电话:0775-7834193
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东一街27号
邮编:537300
电子邮箱:pnybzxddg@163.com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