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2025年度贵港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贵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关于印发<贵港市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服务协议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中心组成考核组于2026年1-2月对平南县233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5年年度考核。现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平南县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2.平南县2025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