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的相关要求,以下机动车维修业户按规定进行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现予以公布。
序号
业户名称
原名称、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名称、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备案编号
备案变更时间
1
平南县博特汽修厂
名称:平南县博特汽修厂
法定代表人:陆远德
名称:平南县新博特汽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远贵
二类(小型车维修)
450821000029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