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程序,同意认定黄康等16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梁石新等90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陆杏丽等36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于2026年2月2日至3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平南县教育局310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符合条件选择邮寄的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签收。联系电话:0775-7862737。
平南县教育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