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2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姓名: 黄华平,工作单位: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证件编号:20080216030,有效期:2030年4月12日。
2.姓名: 陈平光,工作单位: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证件编号:20080216023,有效期:2023年10月15日。
以上执法证件遗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举报电话:0775-7827001。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