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为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经我中心对平南县世纪城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等2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进行综合评估,符合准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条件,并按规定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自2026年1月21日起,同意平南县世纪城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等2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新增为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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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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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世纪城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 |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三环路1168号桂鹏世纪城B区5幢第1层5-1号 |
0775-7832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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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社塘路口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 |
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安东三街2号一楼 |
0775-76328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