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我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销售)工作,根据《贵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贵住建通〔2025〕2号)有关规定,现将平南县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销售)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及价格
本批次配售(销售)房源为平南县城东佳苑项目,位于平南县城东新区龚州大道地段,为毛坯房,共238套,其中三房两厅120套(建筑面积约93㎡-98㎡),四房两厅118套(建筑面积约124㎡-140㎡),销售均价约为3692元/㎡。项目由平南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销售,户型图、房源明细、销售价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2。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9日至2月11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为已取得《平南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以下简称“准购证”)的家庭或个人。未取得《准购证》的家庭或个人,可根据平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的公告》要求申请进行轮候登记,经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平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放《准购证》。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凭《准购证》到平南县城东佳苑保障性住房运营中心现场报名,地址:龚州大道城东佳苑项目一楼,联系电话:0775—7606633 。
(四)看房安排
2026年1月29日至2月13日。
三、配售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房源数量及报名情况,按轮候库排序规则拟定入围选房申请人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平南、运营中心公示栏等发布入围名单公示及选房通告。入围申请人须按选房通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购证》等指定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对于报名本批次房源但未能进入正式入围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将自动获得递补入围资格。递补入围名单及顺序随正式入围选房申请人名单一并公示。在正式入围申请人完成选房后,如有剩余房源,将启动递补选房环节,递补选房流程与正式选房流程一致,选完即止。
四、注意事项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二)申请人2次入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名单但不参加选房的,视同放弃准购资格,原《准购证》作废,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递补选房环节,递补入围申请人可根据剩余房源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与递补选房。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选房,仅视为放弃本次递补入围选房,不计入不参加选房次数。
(四)入围选房申请人应当自选定房源之日起7日内与平南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原《准购证》作废,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五)平南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动产登记。
附件:1.城东佳苑户型平面图
2.城东佳苑房源信息表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