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平南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34号)精神,平南县犀大养殖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秸秆打捆离田作业2283.73亩。经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拟对平南县犀大养殖场拨款玖万壹仟叁佰肆拾玖元贰角整(¥91349.2),现对拟拨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75-7836116,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