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2026-01-07 17:16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城市公共道路停车秩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缓解交通拥堵,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在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召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经营者和有关单位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现对听证会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17名参加人员,其中群众代表5名;经营者代表1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融媒体公司、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平南街道、县司法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员5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参加人员1名,由具有平南县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权的主体产生。

(三)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融媒体公司、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平南街道、县司法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加人员共11名,由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提供书面文字意见。

(四)能保证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有原因无法到场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提前3天告知听证组织部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报名邮箱:szgcg7831055@163.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股(地址:朝阳大道林业大厦8号楼808室),联系人:黄桂彬,联系电话:7831055。

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7日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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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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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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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095730.shtml
发布时间:2026-01-07 17:16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讯编号:27095730
资讯标题:平南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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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7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6-0524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7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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