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调整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含绩效目标)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平政函〔2025〕382号),现将项目调整计划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一)调整基础设施类项目122个。其中有11个项目调整建设内容;8个项目调整绩效目标;121个项目调整项目资金,共调整减少资金312.699819万元;
(二)调整产业类项目30个。其中7个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3个项目调整绩效目标,30个项目调整项目资金,共调整减少资金514.590947万元;
(三)调整其他类项目6个。共调整减少资金639.46359万元。
二、调整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本次调整减少资金1466.754356万元,安排实施项目共29个,具体如下:
(一)安排资金25.754356万元用于补足9个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
(二)安排资金1432万元用于18个产业发展类项目,用于储备林建设及商品猪养殖项目;
(三)安排9万元用于2个其他类项目,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就业劳务补助。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1.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
四次调整资金调减表
2.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次调整后安排基础
设 施和产业项目计划表
3.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次调整后安排其他
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