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12-15 17:35 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898.278km2,主要分布在平山镇、寺面镇、六陈镇、大新镇、大坡镇、大洲镇、大安镇、武林镇、镇隆镇、安怀镇、丹竹镇、东华镇、官成镇、思旺镇、大鹏镇、国安瑶族乡、同和镇、马练瑶族乡等18个乡镇(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平南县水利局查询(查询地址:平南县朝阳大道188号;咨询电话:7826872)。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平南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平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平南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文件下载:无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
  1.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Urlid:26897156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6897156.shtml
发布时间:2025-12-15 17:3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讯编号:26897156
资讯标题: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5-12-15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