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反馈2023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第十四批)验收复核结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5〕49号)的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现将平南县2023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拨付资金情况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421室,邮编:537300,联系电话:0775-783675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平南县2023年度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资金拨付清单
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