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审函〔2025〕37号平南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平南县慈善联合会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批复
2025-12-31 16:04 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平南县慈善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0日,共3年。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确保募捐活动合法、公开、透明。

三、你单位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须按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并在“慈善中国”平台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募捐活动全过程应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如在公开募捐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批复。

                      平南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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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16:04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资讯编号:27072857
资讯标题:平民审函〔2025〕37号平南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平南县慈善联合会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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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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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1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27647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平民审函〔2025〕37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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