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平自然资告〔2025〕24号
2025-12-19 10:1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现申请确权登记,所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平南县大坡镇新荣街,用地面积为65.74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覃家安宅;东南至覃家安宅;西南至街道;西北至街道,均以自墙为界。经我局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认给平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持合法的土地权属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6927)或大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大坡镇镇北街71号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75-7612113)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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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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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9 10:1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035306
资讯标题: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平自然资告〔2025〕24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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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26902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告〔2025〕24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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