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登记位于平南县大安镇镇大街51号,面积245.75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南至镇大街;西南至区德光土地;西北至平南县大安镇供销合作社用地;东北至朱桂珍宅,均以自墙为界。经我局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认给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持合法的土地来源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确权登记股(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6927)或大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大安镇新南路108号,联系电话:0775-7632034)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附件:宗地图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