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调整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含绩效目标)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平政函〔2025〕397号),现将项目调整计划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一)本次共调整减少9个项目资金,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个,产业类项目5个,共调减39.639355万元。
二、调整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本次调整减少资金39.639355万元,计划安排实施项目共14个,具体如下:
(一)安排资金9.293275万元用于补足7个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
(二)安排资金25.324226万元用于补足5个产业类项目资金缺口;
(三)安排资金3.99797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四)安排资金1.023884万元用于2025年项目管理费。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1.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次调整资金调减表
2.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次调整后安排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计划表
3.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次调整后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4.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次调整后安排其他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