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及治理进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水土股。
联系电话:0775-7828992
附件:平南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表
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及治理进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水土股。
联系电话:0775-7828992
附件:平南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表
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