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为了加快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经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财政局,拟对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及资金进行第四次调整。本次共调整项目158个,共调整减少资金1466.754356万元。现将第四次调整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 12 月 1日至2025年 12 月 7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具体项目计划(含绩效目标)调整如下:
一、项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一)调整基础设施类项目122个。其中有11个项目调整建设内容;8个项目调整绩效目标;121个项目调整项目资金,共调整减少资金312.699819万元;
(二)调整产业类项目30个。其中7个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3个项目调整绩效目标,30个项目调整项目资金,共调整减少资金514.590947万元;
(三)调整其他类项目6个。共调整减少资金639.46359万元。
二、调整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
本次调整减少资金1466.754356万元,计划安排实施项目共29个,具体如下:
(一)安排资金25.754356万元用于补足9个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
(二)安排资金1432万元用于18个产业发展类项目,用于储备林建设及商品猪养殖项目;
(三)安排9万元用于2个其他类项目,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就业劳务补助。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1.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次调整资金调减表
2.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次调整后安排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计划表
3.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次调整后安排其他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