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贵人社函〔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5〕8号)精神,结合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给予平南县平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29个集体和袁宗勇等3770名个人嘉奖奖励。
希望受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要以受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凝心聚力,创新突破,为推动平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2024年度平南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名单(综合类)
3.2024年度平南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名单(卫健系统)
4.
2024年度平南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名单(教育系统)
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