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遗失公告
2025-11-21 08:55 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公告注销:

姓名:李延萍,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0080297636;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黄志杰,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0080297211;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邱港雄,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桂R201801105;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月21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75-7632137。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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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6189900.shtml
发布时间:2025-11-21 08:5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资讯编号:26189900
资讯标题:执法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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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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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1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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