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公告注销:
姓名:李延萍,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0080297636;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黄志杰,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0080297211;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邱港雄,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桂R201801105;执法单位: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乡镇人民政府。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月21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75-7632137。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