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为了保障到户类资金需求,经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财政局,拟对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第三次调整,本次调整涉及项目1个,共调减资金2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现将第三次调整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具体调整情况和调整后安排资金项目计划(含绩效目标)如下:
一、项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一)调整产业类项目1个。从2025年平南县荔枝、龙眼品质改良项目调减中央衔接资金20万元;
二、调整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本次从2025年平南县荔枝、龙眼品质改良项目调整减少的2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计划安排实施项目共2个,具体如下:
(一)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就业劳务补助。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次调整资金调减表
2.平南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次调整后安排其他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