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32号)和《关于公开遴选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的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现将拟补助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75-7822956,书面材料请送达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股。
附件:1.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拟补助名单及金额
2.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拟补助名单及金额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拟补助名单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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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名称 |
负责人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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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安怀镇新夏种养专业合作社 |
张炳夏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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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安怀寿益家庭农场 |
李寿益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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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幸佳种植专业合作社 |
陆艺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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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6 |
附件2:
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拟补助名单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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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名称 |
负责人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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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顺多利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朱伟宗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