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发放指导意见(2024年修订)的通知》(贵交发[2024]33号)、《2024年度贵港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说明》和《平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止。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和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5-7860918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