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平南县人民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告-平安应委〔2025〕4号
2025-10-20 09:30 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48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安全监管责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包保工作责任

(一)每年至少以召开专题会议或书面报告形式听取1次包保的矿山企业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每年至少深入包保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际控制人现场履职、安全投入和全员培训落地等情况并督促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聘请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相关专业专家组织对包保的矿山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严格依法处理处罚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到位

(三)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要求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强化重大灾害治理。

(五)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矿山突发事件。

、做好包保信息公告

平南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4月、10月)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每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包保责任领导名单并将公告信息报送自治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涉及包保县政府领导调整后1个月内更新公告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平南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

平南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文件下载:
  1. 附件:平南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docx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6106174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6106174.shtml
发布时间:2025-10-20 09:3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资讯编号:26106174
资讯标题:平南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平南县人民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告-平安应委〔2025〕4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应急管理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5-10-20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21140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发文字号:平安应委〔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