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平南县预算的通知》(平人发〔2025〕3号),我县年初预留配套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为4712万元。平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平政函〔2025〕278号),现将其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安排衔接资金1336.00439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具体用于:
(一)安排衔接资金130.142798万元用于补足26个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尾款;
(二)安排衔接资金385.1944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含修复)共19个。其中道路修复项目6个,安排资金77.312 万元 新建道路硬化13个,安排资金307.8824万元;
(三)安排衔接资金589.7772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含修复)共45个。其中农田水利修复项目36个,安排资金189.2972万元;新建农田水利项目9个,安排资金400.48万元;
(四)安排衔接资金230.89万元,用于易安后扶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3个。其中易安后扶项目2个,安排资金105.89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个,安排资金125万元。
二、安排衔接资金396.585602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具体用于:
(一)安排衔接资金283.085602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二)安排衔接资金8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
(三)安排衔接资金33.5万元用于2025年“桂字号”平南石硖龙眼推销系列活动项目。
三、安排衔接资金2979.41万元用于2025年其他项目,具体用于:
(一)安排衔接资金100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二)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三)安排衔接资金1034.41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
(四)安排衔接资金18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雨露计划补助;
(五)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县内就业劳务补助;
(六)安排衔接资金15万元用于2025年平南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七)安排衔接资金250万元用于2025年项目管理费(含补足2024年项目管理费)。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1.平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表
2.平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和产业类项目计划表
3.平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计划表
4.平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