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部分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督察组现场抽查8家木材加工和4家汽修等涉危险废物企业,发现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责任单位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 平南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该问题不涉及我县具体问题。我县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培训。2024年7月份,组织县交通运输局、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3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维修业务管理人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知识培训。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能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做好注册登记审批和监管,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一方面,做好涉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另一方面,持续强化无照经营木材加工、汽修行业等涉危险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木材加工、汽修行业等涉危险废物经营户86户,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引导办理营业执照11户。2024年8月、9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对我县8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检查。2024年11月,自治区评估组抽查了我县1家产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预计评估结果等级为A,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四、验收情况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监督电话:0775-783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