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验收公示
2025-09-19 10:50 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部分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督察组现场抽查8家木材加工和4家汽修等涉危险废物企业,发现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责任单位

中共平南县委员会 平南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该问题不涉及我县具体问题。我县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培训。20247月份,组织县交通运输局、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3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维修业务管理人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知识培训。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能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做好注册登记审批和监管,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一方面,做好涉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另一方面,持续强化无照经营木材加工、汽修行业等涉危险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木材加工、汽修行业等涉危险废物经营户86户,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引导办理营业执照11户。20248月、9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对我县8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检查。202411月,自治区评估组抽查了我县1家产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预计评估结果等级为A,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四、验收情况

我县已按《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六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412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412月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58月,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 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六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919日至2025109日,监督电话:0775-783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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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6005007.shtml
发布时间:2025-09-19 10:5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讯编号:26005007
资讯标题:平南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验收公示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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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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