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9-09 10:05 来源: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街道)、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居民群众:

    为了进一步规范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桂环函〔20191869号)文件精神,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牵头修订了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已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邮编:537300;电话:0775-7828992)。来信请注明:《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nhbstfz@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109日。

    附件: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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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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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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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5988505.shtml
发布时间:2025-09-09 10:0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资讯编号:25988505
资讯标题: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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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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