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7号)、《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规范的通知》(桂残联字〔2021〕4号)、《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45号)和《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四)》的通知》(桂残联字〔2023〕37号)文件精神,经过残疾儿童家长申请,县残联审核,有林晓霜等10名残疾儿童申请2025年度平南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现将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平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电话:0775-7829270。
附件:平南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名单(截至8月28日)
平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