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审函〔2025〕28号平南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平南县平南街道蓝天幼儿园注销登记的批复
2025-08-28 15:31 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平南县平南街道蓝天幼儿园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821068882388U)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平南县平南街道蓝天幼儿园”名义进行活动。

   平南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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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8 15:31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资讯编号:25902626
资讯标题:平民审函〔2025〕28号平南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平南县平南街道蓝天幼儿园注销登记的批复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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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8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17281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发文字号:平民审函〔2025〕28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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