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修订版)》意见的公告
2025-08-28 17:25 来源: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2024年8月1日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平政办规〔2023〕2号)部分内容需优化调整或废止经研究,拟废止该文件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自20258月28日至9月10日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意见征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给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7829280电子邮箱:fgnyysh@163.com,通讯地址:平南县人民政府大院7号楼210室(服务业与社会发展股),邮编:537300。

附件: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

                 2025828


文件下载:
  1.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ofd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5945536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5945536.shtml
发布时间:2025-08-28 17:2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讯编号:25945536
资讯标题:关于征求废止《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修订版)》意见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5-08-28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