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8月1日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平政办规〔2023〕2号)部分内容需优化调整或废止,经研究,拟废止该文件,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至9月10日止。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意见征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信函形式反馈给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7829280,电子邮箱:fgnyysh@163.com,通讯地址:平南县人民政府大院7号楼210室(服务业与社会发展股),邮编:537300。
附件:平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