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2025-08-29 10:35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2021年11月26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821202111260101号),建设单位:广西振邦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盛世王朝七期工程。建设地址:平南镇城东新区工业大道地段。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因施工主体变更,已无法按原许可内容实施,现建设单位申请撤销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821202111260101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经复核申请材料,该项目应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775-7821405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文件下载:无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5906240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5906240.shtml
发布时间:2025-08-29 10:3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讯编号:25906240
资讯标题: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5-08-2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17392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9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