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平自然资告〔2025〕19号
2025-09-01 17:0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县同和镇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登记位于平南县同和镇北街95号,面积272.86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北街;东南至莫江林宅,西南至平南县同和镇练山村民委员会用地,西北至小巷,均以自墙为界。经我局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认给平南县同和镇人民政府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2日)持合法的土地来源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确权登记股(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6927)或同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同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5—7724819)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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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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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1 17:0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5912589
资讯标题: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平自然资告〔2025〕19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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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1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5-17557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告〔2025〕19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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