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平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1-17 22:50 来源: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南县人民法院院长黄艳华所作的《平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服务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法院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公正廉洁队伍,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维护平南大局稳定,服务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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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22:50
栏目名称:平南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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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平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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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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