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县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到平南县白马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核查和监督指导。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在该工程管理房施工现场搭设用于吊装物资的脚手架没有按规范敷设,立杆基础只用普通模板作垫板,没有对基础进行硬化处理,靠近墙体侧的两条立杆已出现明显弯曲且没有设置扫地杆。与《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1.1条:立杆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底座、垫板应准确放置,不得悬空。”及“第6.3.2条: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固定在距立杆底端≤200mm处,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和《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7.1.2条:立杆钢管不得有弯曲、裂纹、锈蚀超标等缺陷”的要求不符,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发现以上问题后,县水利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规定,现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按规范对该脚手架进行整改。
至2026年4月23日,施工单位已完成了该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了人员和工程施工的安全。

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图片1

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图片2

安全隐患整改前图片3

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图片1

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图片2

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图片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