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月22日,思界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首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重点条款,明确了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随后,结合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致人伤亡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势,深入剖析了事故背后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等思想根源,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同时列举了思界村胡某因在社区矫正期间醉驾被撤销缓刑,目前尚在监狱服刑的案例,告戒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司法所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到持证驾驶、合法上路。二是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弦,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特别是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实保护自身及他人安全。三是必须牢固树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彻底消除酒驾、醉驾的侥幸心理和违法行为。
活动最后,司法所强调,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深刻反思自身过往错误,切实从各类交通事故案例及自身教训中汲取经验,将交通安全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意识,不仅在矫正期间,更要在今后的生活中,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努力争做一名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守法公民。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与教育作用,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