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节前法治意识与纪律观念,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秩序安全稳定,2026年1月26日大新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春节前专项集中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首先组织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第六十五条【外出事由】等相关规定。司法所所长重点告诫全体对象,要求全体对象在矫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按时报告个人动态,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开规定活动范围。同时,现场再次明确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需通过“在矫通”APP及“荷城智能社矫通”进行日常信息化核查,筑牢监管电子围栏。其次是组织学习非法采矿相关刑法条文,司法所所长深入剖析了非法采矿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生态破坏后果及相应刑事责任,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并鼓励大家主动检举、揭发身边可能存在的非法采矿及关联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最后是结合春节特点,强调节假日是酒后滋事、赌博、交通肇事等行为的高发期,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酗酒、赌博、涉毒等行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渗透,净化社交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遇到矛盾纠纷应理性处理、依法维权;同时注重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春节。
此次教育活动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既有刚性约束,也有正面引导。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守法意识和纪律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及社会和谐安宁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矫正对象平安、守法迎接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