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于2025年5月起,在县辖区内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包括住院和门诊)新机制,推进重点人群服务保障行动。
此次新机制面向的对象是在平南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全文简称重点优抚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可在已开通政务外网的公立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享受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即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相关医保待遇报销后,剩余的符合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补助限额)按平南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享受补助。补助金额与医疗费用同时结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补助部分,再由县财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转账支付给相关医疗机构。
自2025年5月“一站式”结算政策落地以来,我县的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按比例再享受医疗补助,从原来重点优抚对象二次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转变为“零跑腿”服务。这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补助结算“医院端一次办结”,无需重点优抚对象再跑动去申请医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