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共处,可一场农药漂移,却让两户村民反目成仇。
2025年8月,大洲镇某村村民吴某在自家玉米地喷洒除草剂时,恰逢风力较大,农药随风漂移至相邻苏某的花生地。青翠的花生苗惨遭“无妄之灾”,约3亩作物枯萎受损,经济损失达1.2万元。苏某心疼不已,要求吴某全额赔偿;吴某却觉得自己并非故意,只愿赔付3000元。双方各执一词,争执升级,口角冲突接连不断。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介入调解,无奈分歧过大,最终只能上报大洲司法所。
邻里纠纷无小事,小事拖大更难办。大洲司法所接到上报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找准症结、多措并举化解矛盾。调解的第一步,是实地取证,厘清事实。大洲司法所联合镇农服中心技术人员赶赴田间地头,通过专业勘查,精准认定花生苗受损与农药漂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科学核算实际经济损失,为后续调解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事实依据。
紧接着,司法所调解员巧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头开展工作。面对吴某,调解员耐心讲解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即便没有主观故意,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仍需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苏某,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出发,说明吴某并非恶意为之,且愿意承担部分赔偿,引导其放下对立情绪,合理主张赔偿诉求。
为进一步软化双方态度,调解员还打出“情理融合”牌。他们援引“六尺巷”的典故,细数邻里守望相助的暖心故事,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同时,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到场见证调解,用乡邻口碑和乡土人情,消解双方的怨气。
在法理的明晰与情理的感化下,双方终于各退一步。吴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苏某8000元,于调解协议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苏某也表示接受该方案。两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承诺今后相互体谅、友好相处。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这场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大洲司法所践行基层矛盾化解职责的生动范本。邻里纠纷调解,既要靠精准定损筑牢事实根基,靠法理释明划定责任边界,更要靠情理感化温暖人心。唯有将法、理、情有机融合,善用灵活调解策略,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邻里和睦之花,绽放在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