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县水利局副局长罗耀勇同志及县水利局监督股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到贵港市平南县下渡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核查和监督指导。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在该工程旧闸拆除施工现场搭设的交通桥施工满堂架没有按规范设置剪刀撑,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范》(SL398-2007)“5.3.4.4 外侧及每隔2~3道横杆设剪刀撑,排架基础以上12M范围内每排横杆均应设置剪刀撑”的要求不符,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发现以上问题后,县水利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规定,现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马上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栏。
至2025年11月14日,施工单位已完成了该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了人员和工程的安全运行。

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图片1

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图片2

安全隐患整改前图片3

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图片1

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图片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