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大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镇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及良党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持续多年的邻里林地纠纷。申请人张某益与被申请人张某同为大坡镇安林村幸二屯村民,因房屋用地边界归属问题各执一词,矛盾逐年升级,经多方联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重归于好。
纠纷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张某建成房屋后,张某益认为其房屋侵占了自家社员自留山林地,多次要求对方赔偿或进行林地补偿。而张某则坚称,房屋用地是通过与本屯社员张某常、张某柱、张某旭及幸二屯集体兑换所得,并未占用张某益的林地。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逐渐紧张,多次自行协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张某益向大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申请调处。
为妥善化解这起积怨已久的纠纷,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邻里和睦”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实地勘界。同时,专门邀请涉及土地兑换的相关人员及村集体代表到场指界核实,仔细核对土地兑换原始凭证,耐心倾听双方核心诉求,逐一梳理争议焦点。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从法理层面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又从情理角度反复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多年邻里情分,理性解决矛盾。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林地分界协议:以张某户房屋西面实墙量出2米处为界,上至屋背水沟、下至入户水泥小路;房屋后背实墙向北量出1.1米为界;以房屋东北角为起点,沿屋背实墙线延伸9米至原上山小路,向上至山顶分水处,东侧归张某户使用,西侧归张某益户所有。该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及村委会各执一份,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明确了林地边界、化解了邻里积怨,更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下一步,大坡镇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以实际行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群众营造邻里和睦、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