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切实增强其身份意识与守法观念,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大新司法所与大新派出所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所所联动”机制优势,共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按规定打卡等。随后,派出所民警结合具体案例,重点围绕“不参与非法聚集”“不参与非正常信访活动”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讲解。民警详细阐释了非法聚集和非正常信访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必须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表达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非法聚集、非正常上访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约束自身言行,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积极融入社会,争做守法公民。
此次“所所联动”集中教育活动,整合了基层政法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不仅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效果,也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