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武带队,对平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龙文玲全程陪同。
此次检查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为核心,检查组重点前往平南县大安古建筑群开展实地检查,深入查看古建筑群内大安桥、古码头、粤东会馆、大王庙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详细询问文物修缮、日常管护及历史价值挖掘等工作细节。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我县就平南县“一法一条例”落实举措、工作成效及后续计划作专项汇报,并现场回应检查关切。
此次执法检查为平南县进一步规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对推动“一法一条例”在基层落地见效、强化地方文物保护责任具有重要作用。



